九部委聯合發文要求全面清理規范焦炭行業
| 更新日期:2004-6-4 編輯:氯堿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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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經國務院同意,國家發改委、財政部、銀監會、電監會等九個部委聯合制定發布了《關于清理規范焦炭行業的若干意見》。要求各地全面清理規范焦炭行業,盡快抑制盲目投資、低水平重復建設的勢頭,并將清理和規范意見于2004年7月底前報國家發改委。
九部委提出的清理規范意見包括:全面清理整頓,優化結構,減少環境污染,F有土焦生產一律停止,對土焦生產裝置進行廢毀處理。要按照排污費高于污染治理成本的原則,提高和征收焦炭生產排污費;加大處罰力度,限期整改。